第一百三十一章 朝会(下)-《狼烟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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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勘合:文书加盖印信,分为两半,当事双方各执其一,查验骑缝半印作为凭证。多用于边戌调遣,有调军勘合和军籍勘合。

    照合:也叫照会(就是今天专指外交往来公文的那个词),用于没有隶属关系的官方文件往来。有甲乙两种,一种叫“墨笔照合”,双方官阶同品的平级通报,文末的日期用墨笔写;一种叫“朱笔照合”,上对下行文,如甲省的布政使写给乙省知府,文末的日期用朱笔写。

    题本:兵刑钱粮、地方民务等大小公事不便面陈的奏章叫题本,由官员用印后送通政司转交内阁入奏。私事则称奏本,不用印。不过后来二者界限逐渐模糊,主要区别是题本用印,奏本具名。

    咨呈:六部行文五军都督府、各行省承宣布政使司行文六部的平级公文。

    牒呈:各府给提刑按察使司和十卫指挥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给承宣布政使司的下对上公文(应天府级别高于普通府,直接上级越过了提刑按察使司,文武分别是布政使司和都司府)。武职系统下对上的公文叫牒上。

    揭帖:这个最有意思。起初,丞相被太祖废掉,但皇帝无论如何也忙不过来各部和地方多如牛毛的事务,于是建立内阁制度,“儒臣入直,备顾问而已”。说白了,大学士的内阁就是皇帝的秘书班子。可随后又冒出一个新问题:如果圣上不“顾”不“问”,内阁是没有奏事权的!想解决,理论上简单,给他们上书言事权不就好了吗?还真不行。因为如果六部堂官上书、阁臣们再上书,权力就要重叠,不仅影响效率,还会造成不小的麻烦——六部各司其职,阁臣干啥的都有,外行和内行一起上奏一件事,听谁的?所以,这可不是一句话的事。于是明世宗想了个好主意,给阁臣“各赐小素揭帖百”,让他们通过传纸条的方式向自己表达意见。对阁臣来说,这是一种变相的奏事权,而且,万一圣上不同意,不需要在大庭广众面前说不行(那样太正式了,官员往往要辞官谢罪),谁也不会知道、圣上也便利,一方面可以随时了解更多不便公开讨论的信息,另一方面可以甩锅——比如圣上自己有什么主意,通过揭帖让阁臣上报,以后出了问题,那就是阁臣背黑锅。很多内阁的“票拟”圣上一概都准了,外廷看起来是充分信任,其实,双方早就通过揭帖的方式沟通好了。此外,揭帖在阁部争斗时也很好用:内阁一直没能从吏部拿过官员的任免权,但可以通过揭帖给圣天子打预防针,顺便给吏部上眼药……

    *明朝三大殿

    今天故宫的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原名分别叫奉天殿、华盖殿、谨身殿,与南京故宫同名。

    武宗朱厚照驾崩,孝宗一脉绝嗣,于是皇位便传给了武宗的堂弟、兴献王朱祐杬之子朱厚熜,这位便是嘉靖皇帝。后来宫中失火,从三大殿到午门统统烧成白地,重盖以后,嘉靖重新给三大殿命名为皇极殿、中极殿、建极殿——因为他心里始终有个“旁支继了大统”的小疙瘩,所以通过重新命名,表示自己为大明开创了一个新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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