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法制大队-《警察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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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明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综合办公室。

    陈书左手抱着案卷袋子,右手递出一个透明袋,腆着个笑脸对一名坐在椅子上不苟言笑的老民警说道:“李老师,昨晚通宵办案,早上来的匆忙,不过还是去‘东州大酒家’给您捎来了您最爱吃的早点。”

    一般来说,办案民警称呼法制大队的民警,不管其年纪大小,一律是姓+老师。

    一则法制大队的民警都是拥有极为深厚的办案经历和经验;二是其岗位的功能,就是审批、指导办案民警办理相关案件;最为重要的第三点就是,他们拥有绝对的领导代办权力,即签字权。

    他们审核过的案子,最后办案民警拿给分局领导签字时,领导都是不看一眼,直接翻到案卷中折起来的页数,签上自己的名字。话都懒得问一句。

    他们要是审核不过或者没有审核的案子,嘿,别说签字,领导那儿的门办案民警都进不去。

    被陈书称呼为李老师的中年男子脸色没绷住,噗嗤一下地笑了出来:“我最爱吃‘东州大酒家’的肉包子不假,可我怎么瞅着这袋子里只剩几根油条了?”

    陈书面不改色:“我怕你老是吃他家的肉包子吃腻了,今天特地给你换了个口味。”

    李老师咽了咽唾沫,虽然早上在分局吃过早点,不过如陈书所言,他还是有点馋大酒家的肉包子。

    他指着陈书的嘴巴,故意板着脸说道:“你还是先把自己嘴边的油沫子擦擦干净咱们再审案子吧。”

    陈书神色自若地从李老师办公桌上抽出几张卫生纸用力地擦干净自己的嘴巴,把案卷袋子小心翼翼地放在李老师面前的桌子上。

    李老师从袋子里抽出案卷,拿过一旁的签字笔,开始一个字一个字的逐字审核。

    法制大队民警的专业和认真不容置疑,因为在案件的审核之后,他们也要签上自己的名字,承担起属于他们那一部分的责任以及分局领导签字时的责任。

    公安局局级领导平时工作繁忙,不可能为了一个案子去细细审核或是和办案民警逐项讨论。

    但是案件的最终审批却是需要他们的签字同意。

    所以归到最后,便是法制大队把关,过了就是过了,分局领导签字同意。没过就是没过!连分局领导的面都不用去见。

    在法制大队这儿,被打回去的案子可不少。

    陈书端正坐好,擦了一把额头上的细汗。

    他将注意力全神贯注,眼睛和思路跟着李老师紧贴在案卷上的笔尖上走,时刻准备着回答正在审核案件的李老师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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