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5章 因果计息-《轮回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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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当儿,管理阴间亡魂的城隍未敢怠慢,派遣阴差查找、审核史无前的履历,发现他一生没有什么大的罪过,也没有什么大的善行,所以第三天就把他发送到地府的鬼判殿再次查验。
当判官升堂正要严审他之际,一只瘸了一条后腿的野猪顿时变为一个老头在殿外击鼓鸣冤。殿役即刻过去问他有什么冤屈,这老头便递来一份诉状,殿役看也没看,就拿着诉状,叫老头和他一起进殿向判官申诉。
判官看了他的诉状,斥道,你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冤屈,你轮回做野猪曾被史无前发明制造的捕猎环套住夹伤了一条腿,并且使这条腿变成残废,也是正常的,你毕竟是野兽。
那老头不服,说史无前伤害了他的变异体——野猪,虽然在阳世逃避了报应的惩罚,但是他来到了阴间,这个报应的惩罚就不可免除。
判官睁开法眼,仔细观察那老头,发现端倪,告诉他,你不必击鼓鸣冤,过去世,你和他是伙伴,有一天玩抓仔儿游戏,你输了,妒火中烧,便发疯似的跑过去咬伤了他一根指头,当然那个指头没有咬断,只是咬伤了,血流如注。所以过了许多世,风云际会,机缘成熟,他发明的捕猎环就卡住了你作为野猪的一条腿,并且让你那条腿成了残废。因为因果报应是计利息的,你在过去世伤了他一根指头,下一世受到报应的你就得搭上一条腿。反之,做善事也是这样,你如果在过去世救助了人家一升米,到下一世,你得到的回报很可能就是一丘稻田。
那老头看着史无前讲,我变为野猪时被你弄残了一条腿,下一世,我也要弄残你一条腿,甚至更厉害。判官说过,因果报应也要计息。
判官一听,觉得他表达不妥,立即作出纠正:这不算我说的,无论我说与不说,因果律都是存在的。
此刻,殿外窜进一只大野猪,史无前极为惊诧,移动身子,靠到一个阴差身边,阴差将他一推,说你怕什么?来这里的野猪不是真野猪,是野猪的灵体,不会攻击你。史无前这才镇定下来。
判官忽然望着史无前问道,你可熟悉这只野猪?史无前说,有些眼熟,那像在哪里见过。
你想想,到底在哪里见过?判官提示。
史无前摸一摸后脑勺,眨着眼睛说,哦,我想起来了,年轻时,我被几个人绑架在丛林中的一棵马尾松树下,好像是这只野猪咬断了绑绳,使我逃脱了。
判官说,你说的不错,还不向这只野猪谢恩?
史无前纳头便拜,站起来时,再看那野猪,竟变成了一个40多岁的妇女,史无前不明白是怎么回事,目光诧异地看着她。判官说,是我施法让野猪恢复了原身,它的原身是人,是因为过去世打猎过多,伤生太多,便获轮回递偿报,其报身就是一只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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