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擒贼先擒王-《北宋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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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遵立刻将张斐叫入屋内,又将刘肇介绍于他。

    “小民张三见过刘舍人。”

    张斐赶紧拱手一礼。

    “无须多礼!”

    刘肇摆摆手,旋即问道:“听闻你要帮那阿云翻案?”

    “是的。”张斐点点头。

    刘肇道:“不知你打算如何帮阿云翻案?”

    张斐显得有些迟疑,瞟了眼许遵。

    刘肇问道:“不能说么?”

    张斐道:“还请刘舍人见谅,因为在小民看来,打官司就是一场博弈,如果小民提前暴露自己的证人和证据,可能会令小民失败。”

    “官司?博弈?”

    刘肇笑呵呵道:“你这说法倒是新奇,好吧,我就不多问了。”

    他生性淡泊,此番前来,也只为通知好友一声,不为其它,对于政治斗争,更是毫无兴趣。又与许遵聊得好一会儿,便起身告辞了。

    他走之后,许遵又将张斐叫进屋来,面色凝重地向其问道:“你真有必胜的把握?”

    张斐先是点了下头,旋即问道:“恩公,此案是不是还涉及到其它事情。”

    许遵道:“这你就不用管了。”

    张斐却道:“如果我不清楚整件事的来龙去脉,自也不知其中利害关系,在堂上我可能说错话的,这也很关键。”

    许遵觉得张斐说得也不无道理,而且这本也是公开之事,只不过他认为张三没有必要知晓,倒也没有隐瞒,将其中缘由告知张斐。

    如史书上记载的差不多。

    最开始宋神宗将此案交予翰林院审议,还是局限于法制。

    司马光和王安石争得也是法制。

    只不过他们都是基于礼法去探讨法制的。

    司马光为什么赞成大理寺、刑部的审议,就是因为他认为,虽然在法律上,阿云与韦阿大算不得夫妻,但是就民间礼法而言,他们两个就是夫妻。

    不通晓律法的阿云,在行凶之前,肯定也是认为韦阿大已经是她丈夫。

    夫为妻纲,阿云这般行凶,是充满恶意的,故不能减罪。

    王安石与许遵的看法是一样,他认为阿云不是充满恶意的,而是逼于无奈,是值得宽恕的。

    这宋朝大臣们,个个都是天才,由于他们都去过各地当知县、知州,导致他们都是超一流的法制专家。

    他们开始用各种律法条例来捍卫自己的判断。

    然而,朝中大臣对此此案也是看法不一,不少官员纷纷站队。

    这人一多,性质就变了。

    由于王安石也是刚刚回京不久,他是迫切的要变法,那么就需要招兵买马,他也看到此案对于他而言,真是一个绝佳的机会,他立刻将此案政治化。

    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就是将许遵调回来掌管大理寺。

    这绝对是属于政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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