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年轻知县与命案-《大周小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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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周。

    天顺三年。

    霸州。

    永阳县,县衙。

    “这只母羊是草民买来的,养在家中已经有三个多月了,而这厮却是说这只母羊是他的,这分明是在贪草民的羊,大人,请您一定要为草民做主啊!”

    “你......你,你分明是在胡说八道,颠倒是非!这羊明明是我的,怎么可能是你买来的!大人,请您相信草民啊!草民说的句句都是属实啊!”

    “你才是颠倒是非,大人,草民有证据可以证明这只母羊就是草民的,大人,您看,这母羊的肚子下有一块烧焦的痕迹,这是草民前些天不小心烧到的。”

    “你......你,你这无耻之人,这怎么可能是你烧的!明明是我家那小子用火棍不小心烧到的,我还为此狠狠地揍了一顿我家那小子!”

    “大人,您不要相信他呀,他说的话句句都是假的,草民说的才是真的!”

    “大人,草民说的才是真的,他才是......”

    啪!

    “够了!都给我......本官闭嘴!”

    惊堂木狠狠拍在桌子上的声音,以及一道带着怒意的声音,使得那两个正在激烈争吵的农夫的争吵声戛然而止,带着些许惧意的目光微微仰视着坐在公堂之上的那位年轻知县。

    而,那些在县衙门口外看热闹的百姓的目光,也是从那两个农夫的身上移到了年轻知县的身上。

    拿着黑红两种颜色杀威棒,左右两排的衙役昂首阔步地站着,目不斜视,看起来就像是石像一般。

    只见,那年轻的知县带着些许不耐烦地道:“吵什么吵!多简单的事情,把这只羊一分为二,各自拿一边不就行了!”

    “来人,给本官把这只母羊给拖下去,劈成两瓣!”

    于是,便马上就有一位衙役走了出来,不顾那母羊‘咩咩咩’地惊慌叫声,强行拖了下去。

    见到这般状况,一位农夫神色焦急,连连叫不可,另一位农夫却几乎是要喜形于色。

    “停!”

    年轻的知县叫停了已经把可怜的母羊拖至几步的衙役,然后,目光转向神色焦急的农夫,对着衙役吩咐道:“把这只羊交给他。”

    “谢大人!”

    得到母羊的农夫大喜,连忙对公堂上的年轻知县重重行了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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