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征服!-《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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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甚至许多歌迷激动得颤抖。

    烈焰出现,代表着张钧一定会登台。而作为当今华夏音乐扛鼎人,当红天王歌手。张钧已经多久没有在公众场合登台演唱了?

    太久!太久!

    正因为如此,歌迷们见到“烈焰”出动,才几乎陷入疯狂。

    “天哪,真的是‘烈焰’乐队!”

    “而且是装备齐全的团队!太罕见了!”

    “钧哥要登台演唱了?”

    “绝对是的,不然‘烈焰’不会去魔都。”

    “可最近根本没有张钧唱摇滚的消息啊?”

    “是不是假消息?”

    “……”

    众说纷纭。

    不过很快,许多人变得一脸迷茫,因为张钧的经纪公司表示,最近张钧并没有登台唱摇滚的打算,可“烈焰”乐队为何去魔都?而且还装备齐全,包机前往?

    “绝对有大事情。”

    “必须的!”

    “别相信经纪公司那张破嘴。”

    “兄弟们,去魔都蹲点啊!”

    “……”

    对于网上的热议,林轩并没有关注,下午五点左右,在番茄台的12号排练室,他看到了远道而来的“烈焰”乐队。

    五个差不多三四十岁的男子,每一个人都极具特色,目光炯炯打量着林轩。

    身上自然散发出来的气势,远不是番茄台的乐队能够比拟的。

    这就是华夏顶级的乐队,只是站在那里,都让人心中震荡。

    张钧一一介绍着来人。

    林轩则认真听着,虽然这五人全都是音乐圈里的大佬,但他还真不认识对方。

    五个人:

    第一个:老猫,是为首的长发男子,穿着一件亮棕色的衣服,为主音吉他。

    第二个:天火,穿着黑色的t恤,浑身肌肉爆发,短头发竖起,看起来强劲有力,为节奏吉他。

    第三个:零点,一头银色头发极为耀眼,嘴角有着不羁的笑容,为贝斯手。

    第四个:锁王,黝黑的皮肤,令人窒息的肌肉线条比天火还夸张,为鼓手。

    第五个:浮生,唯一一个长得斯斯文文的男子,笑容温和,为键盘手。

    介绍完毕后。

    老猫饶有兴趣盯着林轩:“钧哥,这小子就是你让我们来伴奏的主角?不说我们不给钧哥你面子啊。我们虽然因为你一个电话赶了过来,但若是他的歌不行,我们该回去还得回去。”

    张钧直接一巴掌拍在老猫的肩膀上:“你什么时候也怀疑起我的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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