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Ten 对我来说,你已经是一种抹不去的存在,我只知道我早就没得选择了-《被遗忘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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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苏哲独自参加了户外俱乐部组织的稻城亚丁之行,同一个写字楼办公的向安妮也在一个团里。她热情地跟他打招呼,他却兴味索然。他当然知道向安妮对自己的意思,可是完全没有回应的心情。

    夏天的稻城亚丁,雪白的圣山在雾中若隐若现,沿途景色壮丽和秀美兼备,同去的人啧啧惊叹。而他却提不起精神,他本来是打算带伊敏同来的,而此时想到这个名字,他就有挫败感。

    晚上他独自在外面抽烟,高原深蓝的天空星河璀璨,浩瀚壮阔,似乎伸手可摘。意识到自己对着星空,又想到了她,他狠狠丢下烟头,一转身,只见向安妮正站在自己身后,那个渴慕的眼神,他实在太熟悉了。

    他淡淡地说:“晚上气温低,回去吧,小心着凉。”

    她突然紧紧抱住了他:“苏哲,我一直爱你。”

    从别人嘴里,爱永远来得如此容易。他说:“对不起,安妮,我想我对你没有同样的感觉。”

    “没关系,我知道目前你不爱我,我对自己的行为负全责。”

    现在女孩子全都宣称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他冷笑,星光下那张面孔越发冷峻诱惑,向安妮主动献上了自己的嘴唇。

    那么试试看,能不能在一个怀抱里忘记另一个,像从前一样。

    回到炎热的城市,苏哲仍然倦怠而无聊,每天若有所思,却又不愿意让自己深想,到底是什么让自己难以平静。恰在此时,母亲打来了电话,头一次开口要求他过去。他不知道是什么让母亲做出了这个决定,也许父亲又给她施加了压力吧,而他刚好也厌倦了留在这里,也许隔开一段距离,能更加有效地忘却。他答应了母亲的要求,开始办辞职手续。

    向安妮不出所料地不肯放手了,他装作不知,打算带她去商场买份礼物送她,算是彻底地告别。

    在地下车库,他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推着自行车。他按响喇叭,她却头也不回,只将车子移向路边一点儿。还是什么也惊扰不了她,可是她一身打工的打扮和明显的瘦弱突然触动了他。

    他下车,想问一下她是不是经济方面有困难,可是面前那张秀丽的面孔如此消瘦,眼睛益发大而深邃,神情却是依然平静,看看他,再看看从车里探出头来的向安妮,嘴角居然勾起一笑,仿佛眼前一切都在她的意料之中。

    那一瞬间,他明白了,没办法,至少眼前,他忘不了她,哪怕即将离开。他突然做了决定,下决心不让这个难以忘怀成为他单方面的记忆。

    他送走向安妮,再回到这家商场。夏天沉闷的天气终于转成了雷雨大风,她打完工下到地下车库,神情疲乏,带着一身的油烟味道,拒绝了他送,清楚明白不带一点儿负气感地讲,她把一切当成一个意外,愿意接受同样不可理喻的开始和结束,这段感情对她来说不是一场游戏,可是既然说了再见,她愿意选择就此不再见面。

    她穿上雨衣,骑自行车走了。他在片刻失神后,开车追了出去,狂风暴雨中,那个身影如此纤弱,然而她根本没有回头,只埋头骑车。他决定冲上去拦住她,哪怕她拒绝也要把她抱上车,不让她这么逞强。

    可是他刚加速转过一个路口,捷达在迅速积水的路面上抛锚了。他眼看着那个身影消失在风雨中,只能打电话给修理厂让他们来拖车。他下了车,暴雨在一刹那扑面而来,他全身湿透,可是他浑然不觉,只挂念着同样在雨中的她。

    他毕竟还是违背她的意愿,将一个告别延长又延长了。可是她平静地接受了,纵容了他的任性,任由他将回忆强加给她,同时许诺,不会在他忘记她之前忘记他。

    他没能料到的是,他的记忆竟然来得那样长久。

    这是他的选择吗?

    (四)

    苏哲和父亲、大哥的磨合并不顺利,公司中跟红顶白想看他笑话的人不少,那份压力是他没体验过的。唯一站在他这一边的是母亲,而母亲对公司事务从不插手,既然选择了回来工作,他只能靠自己。

    工作之余,他会去酒吧放松一下心情。这个城市灯红酒绿,诱惑无处不在。红尘喧嚣中,他想念另一个地方的那个安静的女孩,那样安静的相处,竟有恍然如梦的不真实感。

    向安妮也悄然过来,又悄然应聘。在公司看到她,他略微诧异,可她十分坦然,说她想换个环境,和他没关系。他也由得她去,并不理会。她再约他,他也只笑道:“不,我不打算跟公司员工出去,不方便,而且我有女友了,不打算再和别的女孩子约会。”

    他牵挂她,赶回去为她过了生日。她轻声答应,毕业后会来深圳。那一刻,他的喜悦让他自己吃惊。这个从来慎重不肯要他承诺,也不肯给他承诺的女孩子,终于选择了奔向他。

    这样到了冬天,他母亲终于告诉他,她得了乳腺癌,决定去医院动手术。他震惊,再一追问,母亲承认,去年夏天已经身体不适,一直心怀侥幸,去了几个医院检查,而他和他父亲竟然都一无所知。他愧疚而愤怒,不知道母亲这样隐忍是为什么,可是看到父亲依然镇定,只找来医生详细咨询。他想,是呀,如果预料到自己的先生不过是这种反应,好像说与不说没什么两样。

    他到处查资料,了解手术的风险和术后情况。向安妮出现了,她是学医出身,以前在美资医药公司做抗癌药品销售,父亲是外科专家。她帮他收集翻译国外最新资料,选定最合适的手术医院,又自告奋勇愿意陪她去手术。他母亲松了口气,让他留在国内专心工作。

    他恼怒地拒绝,甚至没向他父亲告假,就一起去了美国。异国他乡,烦琐的术前检查,提心吊胆地等待手术安排。他父亲过来,只了解了一下时间安排,不待手术进行,就说要赶去香港参加一个会议。父子两人又是一通大吵。他们对其他人从来客气有礼,不动声色,却总能成功地激怒彼此。

    这段难熬的日子,向安妮体贴地陪在旁边,她表现得理智温柔包容,劝慰他又劝慰他母亲。尽管打算付可观的报酬给她,他也承认,她做的他受之有愧,因为她要的他给不了。

    她却说:“这是我自己的选择,你没必要不安。”

    手术成功了,他大大地松了口气。向安妮一样开心,建议出去喝酒放松一下。喝到酣处,她吻他,他避开,温和地说:“安妮,我很感激你这段时间的陪伴,可是抱歉,我……”

    她打断他:“我们在另一个半球,今天晚上你只是你、我只是我,我不要知道你的其他,就当你我是完全陌生的人,我需要你,我知道你也需要我。如果过了今晚,你没有这样的感觉,我不会纠缠你。”

    这个邀请听起来合理而诱惑,可是做完,他的感觉并不好,没有以往那样的轻松,反而觉得沉重。他穿衣服打算离开,向安妮从身后紧紧抱住他,他只能正色说:“我觉得很抱歉,以后肯定会约束自己,再不会让这种事发生,也希望你再不要提起这件事。”

    她睁大眼睛看着他,仿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可是昨晚那么好。”

    “并不好,安妮,这只是一种情绪发泄,没有意义,我们忘了它吧。”

    接到伊敏从国内打来的电话,他的内心突然忐忑,这样的负疚以前从来没有过,他只能告诉自己,过去了,不用再想这件事了。他想选择性遗忘,可是他无法像以往那么坦然地把这种事情当一场春梦让它了无痕迹,而自称对自己负责的向安妮更是没有忘却。

    (五)

    苏哲再次看到她大步离开,消失在夜色中。她选择了分手,那份决绝来得无可挽回。

    他的母亲慢慢康复,他的工作渐上正轨,他和父兄的关系日益改善,他甚至交了新的女友。

    他告诉自己,仍然能够按自己选择的方式安排生活。

    可是已经太迟,有一个身影占据了他的心,让他的选择变得没有意义。

    他到处出差,某个冬日到了北方一个城市,天空飘洒着南国看不到的大雪,他和人一起吃饭,旁边桌上飘来一个地名,突然触动了他。

    那个很少谈及自己的女孩,过年时给在美国的他打去电话,说这边下着小小的雨雪,而家乡那边正是大雪纷飞。那是她头一次提到她出生的城市,她的声音带着以前没有过的一丝软弱无力,却又轻声笑了,而他当时正满心莫名的情绪,居然并没安慰独自留在他那个空寂屋子里等他的女孩。

    他找朋友借了一辆车,设定好gps,独自开往那个地名。将近四小时的车程,有目的地,却完全没有目标。

    展现在他眼前的是一个北方常见的中型工业城市,整齐划一的街道,灰扑扑的建筑物,带着点儿衰败,没有任何特色和景致可言,而她不曾透露过别的信息给他。他只知道在十八岁以前,她生活在这里,是重点中学的好学生,是一个不愉快家庭的沉默女孩。

    他下车向路人打听,然后到了本地最好的中学。隔了院墙看进去,大雪覆盖的操场空无一人,远处教学楼和这个城市的主色调一样是灰色的,纷纷扬扬的大雪中,他不知道他想看到的是什么。

    她曾背着书包从这里出来,走过前面并不宽阔的街道吗?

    那时她是否就如此大步疾行?

    他对她的生活了解得如此之少,却安于一个简单判断,这是他爱她的方式吗?

    他开始寻找她,去温哥华,回他们留下回忆的城市。

    他和她的老板一起吃过饭,他曾在餐馆碰到过她的室友,她也和他大哥见过面。

    他们唯独没碰到过彼此,直到近三年后,在北京一家会所。

    再次看到她,他疲惫地想,也许确实有一种命运,强过人的意志。

    如果能重新开始,他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吗?

    他记起她曾说过的话:如果可能,我不会选择跟你有那样一个开始,但是没有那样一个开始,我们也许不会有任何可能。

    有时候,选择就意味着命运。

    他从未后悔命运给他如此不能遗忘的时光。

    番外二

    倾听与讲述

    这天下午,接到一个女人的电话。嗯,当然是一个陌生女人,因为我的手机号码和另两个同事一样,印在报纸倾诉版上,差不多每天都要接到好几个陌生男女的电话。

    她的普通话标准,声音清脆,非常好听。她说她必须讲出她的故事,不见得希望能登出来,可是她没人可以诉说,只有找我,她希望这样能埋葬一段过去,再开始新的生活。

    这段话多少有点儿打动我了,我们约时间,她说她近来很忙,希望能约在晚上。好吧,就晚上,我固定在两个地方接待读者:要么是报社的一间小会客室,要么是报社对面的绿门咖啡馆。

    她说那就绿门吧,她喜欢这名字,让她想起欧·亨利的小说

    the    green

    door

    。我多少是个无可救药的文学女青年,听她知道欧·亨利的名字,不觉对她好感大增。

    绿门的老板娘苏珊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女人。我常年在绿门接待读者,和她混出了不小的交情。每次我去,只要她在,她都会和我聊上几句。我问过她,为什么给咖啡馆取这名字,是不是读过欧·亨利的小说。她大笑着摇头,说是前任老板留下来的,在她看来,没什么意义。

    也许世间事物多半如此,我们投射过去的目光才会赋予它特殊的含义。

    到了约定的时间,一个苗条女子准时走了进来,她四下一看,直直走到我面前:“请问是罗音吧,我白天跟你打过电话。”

    我起身请她坐下。她是个相貌娇美的女子,化着淡妆,看上去二十七八的样子,穿一套米色套装,非常精致。

    她很直率,一一回答着我的问题:安妮,二十九岁,在一家商场做管理工作。

    我打开了录音笔,告诉她,如果倾诉能登出来,我会对名字、职业等通通做虚化处理,现在请只管讲。

    安妮踌躇了一下,似乎一时不知道从哪儿说起,好多人都是这样,带着满腔心思跑来,却会欲语还休。良久,她突然问我:“罗记者,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老早以前,我问过好多人同样的问题,得到的回答千奇百怪。不过我最喜欢我的同学、学数学的江小琳的回答,这时我原文引用了:“我相信所有没发生在我身上的奇迹。”

    其实那个奇迹似乎也发生在我身上过,可是好像不用细说了。安妮听了我的话,微微一笑:“我不知道那算不算奇迹,那是五年前,我二十四岁。我从医学院毕业,我父母都是医生、教授。可我越学越不爱这个职业,所以没听从他们的话继续深造,一毕业就去了一家美资医药公司做了药品销售。”

    她陷入回忆中,目光仿佛越过了我。“我们公司在市中心一座写字楼办公。我的生活很上轨道,工作算得上顺利,男朋友也很体贴,直到有一天,我在电梯里遇到了一个人,什么都变了。”

    我听过太多遇到一个人改变整个生活的故事,好多人都是像安妮这样,回忆起来带点儿喟然,又带点儿甘愿。想来这样的改变其实他们还是喜欢的,平凡平淡的生活就此有了不一样的可能性。

    “他个子很高,长相,怎么说呢,用帅或者英俊来形容似乎很不够,只是觉得整个人都很有神采,由内而外散发着一种摄人的气质,和写字楼的大多数人一样,穿着西装打着领带,可是站在一堆人里,都显得很不平常。我相信所有人都和我有同样的感觉,一眼就能在人堆里看到他。”

    我莞尔,可不,大概每个人都会有遇到一两个出众人物的机会吧,这么一说,好像我也有过相同的感觉。

    “简单讲,我对他一见钟情了,注意他下楼的楼层,打听他工作的地方,和他相遇时会主动对他微笑打招呼,他很随和,我们就这样认识了。然后,我对男朋友提出了分手。”

    我倒是佩服她的当机立断。她注意到我的目光,笑了:“我是不是很无情又很可笑,只是认识了这个男人而已,可越看自己的男朋友,越觉得相处下去没什么意思。就算追不到他,大概我也定不下心来和男朋友再继续了,不如早点儿解脱。”

    “我试着接近他,他倒并不难接近,有时开车出来在路上看到我,也会捎上我送我一段路。呵呵,以前都是男朋友管接管送的,分手后,我只有自己上下班了,顺便说一下,前男友的车可比他的捷达好得多。”她继续讲着,“我加入了他待的一家户外运动俱乐部,留心收集他车上放的音乐,听他谈的话题,然后努力培养相同的兴趣,总之不放过和他走得更近的任何机会。”

    我在心里叹口气,不是我故作悲悯,实在是听了太多这样的故事。每个人都以为自己经历独特,其实只是重复着大同小异的过程,把自己弄得陷溺日深,最后不知道是爱上了那个人,还是爱上了那样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的感觉。

    “我想我们足够熟悉了,在情人节那天,鼓起勇气跟他开口约他出去。他却笑了,说:‘不,对不起,安妮,我喜欢上了一个有趣的女孩子,正准备晚上去约她。’我的心顿时比当时的天气还要冷,也只能强撑着装出一副不在乎的表情,不然怎么还可能有机会。

    “我相信没有女孩子能抗拒他的追求。我只能装成不在意的样子,偶尔跟他碰上时,会开玩笑一样问他,追到手没有。他笑笑说:‘有趣的女孩子,值得多花点儿时间。’我忌妒得发狂,也只能扮没事人跟他一块儿笑。

    “有次在酒吧碰到他独自喝酒,我问,怎么不带你女朋友一块儿来。他说,她还是个学生,而且喜欢安静怕吵闹,不喜欢来酒吧这种地方。我很吃惊,他居然会喜欢一个学生,也许是我太职业女性化了,根本不是他喜欢的那一型吧。于是,我去拉直了头发,穿尽可能学院气的衣服,可还是白搭。

    “快到夏天时,户外俱乐部组织七月去稻城亚丁,他报了两个名,说女朋友正好放假了,准备带她一块儿去。我也报了名,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女孩子,能够吸引住他。”

    我早习惯了这样琐碎的回忆,我写稿只能从这样的流水账里提炼出一篇能见报能抓住读者眼球的文章来,所以我静静地听着。

    “可是到了集合那一天,他一个人来了,我问他,他不耐烦地说分手了,然后再懒得理人。我又惊又喜,不能不觉得这算是我的机会来了。我们飞到成都,然后包车自驾。我当然和他乘一辆车,他一路上都很沉默,我也不打扰他。”她又有点儿出神,停了一会儿才说,“夏天的稻城亚丁很美,沿途草原都是星星点点的野花在怒放,远处雪白的雪山、清澈的河水,那样美丽的高原风光,而坐在我一心爱着的人身边,我觉得真算得上是梦想之旅。第四天到达稻城后,晚上其他人都去看当地的文艺表演,他独自在外抽烟散步。我跟了上去,我知道他并不欢迎人打扰,可是我管不住自己了。”

    她突然顿住,随即苦笑:“我要说下去,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傻?”

    我也笑:“不,我从来不对读者的品质或者行为下判断,我只负责倾听,读者对自己负全责。”

    她笑出了声:“没错,我主动向他献身了。他迟疑,我也是这样对他说的:‘我知道目前你不爱我,我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全责。’”

    “嗯,我不下判断,不过我得说这不算一个好选择。”我温和地说。

    她点点头:“我知道,可是我完全不后悔。从稻城亚丁回来后,他还是那么若即若离的,我若是约他,他偶尔也会带我出去,可总是心不在焉。到了八月中旬,他突然跟我说他打算辞职,去深圳工作。我呆住了,问他是不是想躲开我。他好笑,说不,他从来不用躲谁,相处不下去了都是直接说分手的,不过是家里人一定要他过去,他刚好也在这边待腻了。我想说那我怎么办,可是明摆着,他的安排根本就没包括我,我也说过对自己负责。他说走吧,去商场,我送份礼物给你。我坐上他的车,一路想的全是“这算分手的礼物吗”?我并不稀罕什么礼物,我要的是他这个人呀。”

    我有点儿怜悯地看着她,求之不得的那个人就那么重要不可取代吗?很多次读者来做类似倾诉,我总想问这个问题,可是总也没问出口过。

    “车子到了地下车库,他突然下车,和一个骑自行车的女孩子讲话。他的神情那么紧张,我再也忍不住了,做出无辜的姿态,降下车窗对着他们笑,问他是不是遇到了熟人。那个女孩子转头看着我,也笑了,说对,是熟人,再见,然后转身走了。他一直盯着她的背影消失,天气那么热,我却有点儿发抖。这么说,这个女孩子就是他分手的女朋友了,穿着t恤、牛仔裤,背了个双肩包,还戴了个有快餐厅标志的棒球帽,看上去很瘦弱,只能算是清秀罢了。可他看着她的眼神那么专注,他从来没用这样的眼神看过我。

    “他重新上了车,突然说:‘对不起,安妮,今天算了吧,礼物我回头买给你,我想一个人静一静。’我问他,是不是因为那个女孩子。他坦然点头,说:‘对,我还是喜欢着她,没办法,对不起,我送你回家吧。’

    “我能说什么,他说得那么理所当然,一点儿也没在乎我的感受。我猜我要是和他吵闹,他恐怕只会冷冷一笑,走得更远,我只能装大方不在乎了。他送我回家后就匆匆开车走了,后来晚上狂风暴雨。我一直站在窗前看着外面的电闪雷鸣,想象他去接那个女孩子,想象他们接下来会做什么。这样的想象让我发疯,可我控制不住自己。

    “第二天,我下班后直接去他的办公室,他的秘书已经走了,他独自一个人站在窗前看着远方。看到我来,他说正好,然后拿出一个首饰盒子递给我:‘看看是不是喜欢,发票在里面,不喜欢可以去换或者退。’我气极了,问他,“这算是拿我当什么了”?他倒是诧异,说当然是当朋友,告别礼物,不用想太多。我问他,是不是和女朋友和好了。他笑了,说哪有那么容易,不过他会争取。

    “我的心全凉了,问他,你不是要去深圳吗?打算带她一块儿过去吗?他说:‘不,她还有一年才毕业,等毕业了再说。’我脱口而出‘那么我呢’?他很直截了当地说:‘我想我们从一开始就有共识的,今天就算是结束了,希望你以后过得开心,大家还是朋友,无谓的纠缠就没什么意思了。’

    “我无话可说,只能勉强笑着说,既然是朋友,那把深圳的联系方式留一个吧,大家以后也好联系。他倒是很痛快,留了那边一个电话给我。接下来,他和他的公司办了交接就消失了。我也跟公司提出了辞职,收拾东西去了深圳。”

    我吃了一惊,在心里嘀咕,这样尾行过去,可真的算是纠缠了,恐怕是没什么好果子吃。

    “我去了深圳,没费什么事就打听到了他工作的地方,其实是他家的公司。我直接去应聘,也顺利考了进去。他看到我,大吃一惊。我只说我想换换环境,并不是来纠缠你。他居然一笑,说那好,随便你。

    “他果然是随便我了。我再想约他,他都是摇头说没时间,我也不好公然去纠缠老板的儿子。那天在公司里听他的秘书议论,他连夜订机票回去给女朋友过生日,第二天又一早赶回来开会,说他简直是情圣了。我也只有默默听着。

    “我几乎想放弃时,却终于来了机会,也许不能算机会吧。他母亲生病了,乳腺癌。我刚好学医,以前在美国医药公司就职,主要产品正好是一种后续治疗药品。公司在美国还赞助了一家知名医院的专项研究,我父亲也是国内一位知名的外科专家。我主动说明自己的背景,帮着联系美国的医院。

    他送他母亲出国手术,我主动要求同去照顾。他母亲也同意了,觉得有个女孩子一块儿去要方便一些。”

    我无语,我听过很多为爱奉献的故事,可是因为预知结果,越发觉得有些凄凉。

    “同在异国,我们总算走得更近了一点儿。我在公司工作,对他家的情况也有所耳闻。他和他父亲相处得不算好,他父亲没多花时间陪他母亲,只来看了一下就回国了,走前他们又大吵了一通,他母亲情绪也很不稳定。他的压力很大,直到手术成功,他才算松了口气。我提议去酒吧放松一下,他同意了。我们都喝多了,接下来,很顺理成章地,我们……做爱了。”

    我不得不摇头了:“这不是顺理成章呀,安妮,充其量就是放纵情绪的宣泄。”

    她再次苦笑,娇美的面孔有点儿扭曲了:“你说得没错,因为第二天,他也是这么说的。而且他说,他觉得很抱歉,以后肯定会约束自己,再不会让这种事发生,也希望我再不要提起这件事。

    “我们回国后,在公司碰到他,我还是只能装作若无其事。他看上去总是有点儿心神不宁,我知道他工作压力很大,他父亲要求很高,他哥哥又一向表现得强势出众。有时我会看到他一个人去酒吧喝酒,但他总是不愿意再和我坐一块儿了,我过去,他会找理由走掉。我想安慰他,想为他分担,我觉得我有能力开解他,可是他并不接受。”

    虽然做倾诉记者讲究的是倾听,可是我多少有点儿管不住自己的毒舌,这时再也忍不住了:“安妮,请恕我直言,你这样的心态,可能会害了你。他是成年男人了,即使不能面对自己的负担和压力,也用不着你主动去请缨分担。有时这样的想法只能导致无谓的牺牲,人家还不会领情。”

    “呵呵,你说得没错,只是当时我哪儿有这个觉悟。我只想,他女朋友马上快毕业过来了,我再不抓住机会,可能就再也没任何机会了。那天我又在他常去的酒吧碰到了他,我们闲聊,他说打算五一回去看看他女朋友,我实在忍不住了,就问她有什么值得你这样牵挂。他笑了,说他也不知道,只知道他忍不住就是会牵挂她,然后摇摇头,说这女孩子,性格太强大了,栽在她手里,也不算冤枉。”

    我也有点儿好奇心起,什么样的女孩子能这样套住一个既有魅力又随心所欲的男人呢?

    “他去了洗手间,手机放在桌上,我呆呆看着,想应该死心了吧。这时电话响了,上面显示了两个字:伊敏。”

    我惊得端咖啡杯的手一抖。她并没注意到,自顾自地说着:“那是他女朋友的名字。我管不住自己,接了电话。她很镇定,问我是谁。我把该说不该说的全说了,稻城亚丁、一块儿去美国……现在你得批评我了吧?”

    我摇摇头,勉强压住自己的惊讶,告诉自己同名的人很多:“我猜,你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不用我来批评了。”

    “没错,她没听完就挂了电话。他回来以后,我勉强镇定着,我们聊了几句,他拿起电话就走了。第二天到了公司,他看到我只是冷冷一眼,转身走开,我知道完了,他从没这样冷漠地看过我。我追上去,他只不耐烦地说要去开会,然后转头叫他秘书给他订到武汉市的机票。

    “再看到他,是几天以后。他把我叫进他办公室,让我自己辞职,他会给我一笔钱,算是回报我照顾他母亲。我问他,这算什么,难道我说的不是事实,大家都不用面对事实吗?难道你们俩的感情这么脆弱,要迁怒于我吗?他笑了,笑得冷冰冰的,说他不是迁怒,他肯定得自己去面对这件事了,他只是不想再见到我罢了。

    “我拒绝辞职,只说愿意调离总部。他答应了,让我自己去人事部门办手续。我申请去了公司下面的百货部,再以后,看到他的机会就不多了。他见到我,倒是再没有发怒,只是非常礼貌客气,和对其他员工没有任何区别。他变了,变得非常专注于工作,待人比以前更疏远。”

    我忍不住问:“难道那段恋爱对他影响那么大吗?居然改变了他的整个行为。”

    “只有天知道了。我没办法再接近他,不过公司职员总是爱议论老板的。听说他后来又交过女朋友,可没多久就分手了,之后一直独来独往。我有点儿不相信他是我曾经认识的那个人,以前他也并不算随便,可是在不用负责任的前提下,还是可以接近的。我也真想知道,是什么样的女人,能对他有这么大的影响。”

    “你后来见到那个女人了吗?就是你说的伊敏。”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

    “当然,我们公司百货部今年来武汉拓展业务,本来他不分管这一块,却主动要求过来了,我猜他是为了那个女人。于是我也跟公司提出了请调,这几年我做得还不错,也算是中层骨干了。调回来,倒不是对他还有什么奢望,我知道几乎是没可能了,可就是有点儿不甘心。另外,父母确实希望我回来工作。

    “我也实在有点儿倦了,这三年中有人追求我,不止一个,可是相处得还是没感觉,我想难道我得一辈子陷在这样无望的单恋中吗?未免太惨了,回来看看,彻底死心,好像也算是一种选择。

    “我过来报到,他很惊讶,把我叫去办公室,直接说他再也不想听到旧事重提了。我说我有分寸,不会再做蠢事。他明明并不相信我,毕竟我做的蠢事实在不少,不过他还是点头,说那就好,然后让我出去做事。用不了几天,我就知道了他在追求我们合作方公司的董事长助理。他本来负责的是总公司的香港上市,可是为了这女孩子,不惜两地飞来飞去。听说他父亲责怪过他,也没能改变他的决定。

    “前几天,我在百货公司终于又和这个女孩子见面了。她清楚地知道我是谁,可是很镇定,直视我的眼睛,和我谈着公事。呵呵,几年不见,她没什么学生气了。好笑的是,我们现在看上去倒是挺同类的,都是职业女性的样子,穿着套装、高跟鞋,化淡妆,说起话来客气周到。不一会儿,他也来了,那么紧张地看着她说:‘卖场装修,太吵,对你的耳朵没什么好处,赶紧走吧。’她礼貌地跟我说再见,然后走了。看着他们那样亲密的背影,我知道这段故事算彻底结束了。”

    我已经确定故事的主角是苏哲和邵伊敏无疑了,我其实对他们俩早就有好奇心,可是从没料到会以这种方式满足自己的好奇,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来安慰眼前的安妮了。

    她笑了:“讲完了,松了口气。罗小姐,你听的故事应该很多,我这个是不是一个典型的炮灰女配的命运?”

    我也笑了,她能自嘲,应该是放下心事了吧。“其实我觉得很多时候,命运和道路一样,是自己选择的,你现在放下,也不算迟呀。”

    她点头:“是呀,二十四岁到二十九岁,从刚见面到今天,快五年时间了,实在够长的,有时不得不愿赌服输,幸好这几年虽然荒废了专业,可工作还做得上手,没有白活。今天讲完了,希望可以就此忘记往事,重新开始。”

    “忘记?大概很难,其实也是自己的人生经历,不用努力去遗忘,才是最好的释然。”

    她沉思一下,点点头:“有道理,谢谢你,有个不情之请,这个故事能不能不登出来,很抱歉我拿你做树洞,浪费了你的时间。”

    我也点头:“没问题的,我的职责就是倾听,并不是每个故事都适合见报的,我们尊重当事人的意见。”

    她告辞走出了咖啡馆,我给张新打电话,他坚持每天来接我,不管多晚。我想我是幸福的,在听了这样充满无奈的故事以后。真庆幸,我们能回到自己的生活,不必一直充当别人命运的配角。

    原来一见钟情真的存在,原来并不是每个奇迹都值得人感激,原来坚持并不总是一种美德,原来放弃需要更多智慧……

    我的脑袋里条件反射般涌现出好多句子,都适合安在这样一篇讲述后面当记者点评,同时不禁失笑,当真是有职业病了,这个又不用我写成稿子。

    番外二

    我庆幸我没有错过她

    (一)

    “她有什么值得你这样牵挂不放?”

    问这个问题的是向安妮,她的面孔透着绝望,其实前几天晚上在酒吧碰上,她就问了我这个问题。我当时心情很轻松地回答:“这女孩子,性格实在是强大,栽在她手里,我认了。”

    我没想到那个回答会刺激到向安妮,她接了伊敏打给我的电话。我匆匆赶回去想挽回,但她的回答决绝,没留任何余地,大步走开,当然根本没回头。我留在了原地,沮丧而恼怒。没错,似乎也在这湖边,我和她散步,开玩笑地说,她是那种可以把生离死别当普通再见处理的人。她并不生气,倒觉得好笑。真到了分手时,她连再见都不说,我意识到,她根本不想再见。

    此时,我不想再回答向安妮的任何问题了:“我的感情和你没有关系。你坚持不辞职也随便你,去人事部门办调动手续吧。”

    她冷笑:“这算什么,为你们的分手迁怒于我,可说不上公平。你在我面前扮情圣有什么意思。你又没许诺过我什么,一切是我自愿。我只想知道,我的感情对你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吗?或者你可以告诉我,你们的感情就如此脆弱,甚至面对不了一点儿事实吗?她难道不知道一直以来你的生活态度就是这样随心所欲吗?”

    “我不是迁怒于你,向安妮。我只是不想再见到你,见到你我会更加厌恶我自己的行为。你的感情,很抱歉是你的事了。”

    她一言不发,转身走出了办公室。

    伊敏当然知道我一直活得随性,所以她一直不信任我,一直抗拒着我。

    然而就是这样,她也许诺了。

    我回去给她过生日,这寂寞的孩子,一个人待在那个空落落的房子里,并不指望别人记得她。看到我,她那样用力拥抱,那样将头抵在我胸前。她对我轻轻说了个“好”字,答应毕业后和我一起去深圳,我当时只是开心。现在我才意识到,我给她的不过是一点点温暖,而她却初次答应为我改变她的人生。

    我却并没领会到那个“好”字的分量,没有重视那个来之不易的承诺。我从来觉得追悔于事无补、于人无益,可是这一刻,我确实是在追悔。

    如果我早知道会这样对她恋恋不舍,而她会去得这样决绝,还会那么随性生活吗?我猜我不会,这个代价,付得太大。我不知道要用多长时间做到淡漠,并且我也不想淡漠。

    “我不会在你忘了我之前忘了你的,我猜我的记忆应该会比你来得长久。”她曾这样对我说。

    她一向吝于表达自己的感情,可是坦白起来却毫不计较。哪怕她觉得我会先忘了她,她也不介意说出自己的感受。

    可是我怎么才能做到忘记她。

    (二)

    “一定要选这样一天说结束吗?”

    问这话的是别人介绍给我的女朋友,我们认识不久,而这一天是情人节。

    “对不起,很抱歉在这么个日子说这话。可是如果再交往下去,对你会更不公平。”

    她是大方得体的女孩,虽然一脸失望,但也没说什么,转身走了。

    早上还是秘书提醒我要不要订花送女朋友,我才想起是情人节,蓦地想起我和伊敏的第一个情人节。

    “你赢了,我猜以后的日子,我会记得你给我的这个情人节。”

    在那个湖边,她的眼睛亮如寒星,嘴角微微上挑,这样坦然地对我说。可是赢的那个人真的是我吗?现在这样一天,她身边有人陪吗?她会记得我们共度的那个情人节吗?

    和她分手的第二天,我还在想怎么去找她求得原谅。不过公司那边马上打我电话,一堆事等着我回去处理。我只能心神不宁地赶回深圳,生意就像一个欲罢不能的游戏,有时这游戏显得乏味,可是没办法断然中止,陷身其中,只能继续。随后还陪母亲去了一趟美国,做术后检查。

    母亲的情绪也说不上稳定,后期的治疗很折磨人。她一生隐忍,为这个家庭默默付出,病成这样,长期郁积何尝不是原因之一呢?我和父亲继续冷战,她却一定要我答应,不要因为她的病就责怪父亲。她勉强笑着说:“当初嫁他时就知道他性格强势自我,有过婚姻,有复杂的家庭,一切都是我愿意选择的,我从来没指望过改变他。这么多年,也说不上牺牲,只是自己心甘情愿的选择罢了。”

    我无话可说,却情不自禁地想到了伊敏。她也有隐忍的性格,可是她从来坦白,爱惜自己,不会为别人改变自己,我爱她对她自己生活的坚持。

    几次拨她宿舍的电话号码,却又挂上,如果面对面都不能求得她的谅解,电话里又怎么说得清楚。而且我知道,我请求原谅的解释甚至连自己都觉得没有说服力,她一向逻辑强大、性格坚强,我根本不敢想象打通电话就能让她回心转意。

    我的手机从没关机,偶尔接到陌生号码的来电,我都会心跳加快,可回回电话那端的那个人都不是她。

    终于还是打了她宿舍的电话,却总是没人接,看看时间,我想应该是毕业了,这样可真是消失在人海之中了。我对自己说,好吧,这是你活该了。一生中不知道要和多少人相遇再擦肩而过,也许我和她就只有这样的缘分了。

    我开始认真工作,家人对我的变化十分满意。我对父亲还是亲近不起来,可是不像从前那样一语不合就翻脸走人了。

    别人介绍女孩子给我认识,我想试试能不能开始新的感情生活,就去约会、吃饭、逛街、购物、泡酒吧,然而一切那么程式化、那么乏味。

    关于她的记忆翻涌上来,我提不起精神再去敷衍谁,我知道我不用再去做这种尝试了。我只能认命地发现,她给我的影响其实远大于我可能给她留下的印记。

    我想她应该是和先前计划的一样,去温哥华留学,和爷爷奶奶团聚。表哥林跃庆去探望嫂子和乐清乐平兄妹,我也同去了。小兄妹俩长大了,看着他们,我越发想念那个曾用清脆声音给他们上课的女孩子。一转眼,他们也快上大学了。我去了几所有名的大学,抱着万一的指望,查看他们的海外学生名单,还是一无所获。

    加拿大那么大,她不见得一定在温哥华。她一向目标明确,我只是她生命里的一个意外,虽然她许诺过会记得我,大概也不过是记得罢了。

    可是,我怎么能够做到忘了她?对她的想念固然折磨着我,却也让我心里充实。我没试过对人对事这样固执,然而她这样长久地占据我的心,我愿意。我甚至害怕我会忘了她,有时会像履行一项仪式一样,一点点回忆我们相处的时光。

    (三)

    “你怎么又不声不响地跑回来了?”

    表哥林跃庆一边点菜,一边问我。

    “没什么事,回来待两天而已。”

    “你倒比我还喜欢这个地方,如果不是生意,我宁可待在深圳那边。”

    我笑笑,并不说什么。表哥叹口气:“阿哲,不管过去在这城市发生了什么事,你也该放下了。”

    “如果什么事都能放下,生活倒怪没意思了。”我并不想多说,只给两人各倒了一杯啤酒。

    “姨妈让我劝劝你,以前她只发愁你玩心太重,定不下心来好好做事。现在好,你矫枉过正,完全不玩了,难道从此不交女朋友,以后也不结婚吗?”

    “我又不是没试过,至少眼下没这打算,以后再说吧。”

    “你又不是不知道姨妈,说着说着就扯上我,怪我离婚了不算,几年还不结婚,完全不给你带个好头。”

    “是啊,你为什么不再结婚?可别跟我说还惦着咏芝姐,上次我们去加拿大,看到有人在追咏芝姐,你那脸色可真精彩。”

    “我希望咏芝幸福,毕竟是我孩子的妈妈,一个人在异国也不容易。惦记也说不上,已经各走各路了。不过到了我这个年龄,再想找到激情和结婚的冲动很难了。可能我还是会结婚吧,准备找个顺眼又会生活的女人,搭伴过日子。哎,那边女孩子你认识吗?不停地在看你。”

    我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摇摇头:“不认识,别理她。”

    出了餐馆,我谢绝了表哥:“不,我回我那儿就行。”

    “你那边方便吗?应该很久没住人了吧?”

    “我让物业定期打扫了。”

    表哥欲言又止,开车送我回了家。

    我上楼拿出钥匙开门,打开灯,怅然看着眼前的屋子。屋里十分整洁,物业按我的要求,每周三次派钟点工过来打扫,所有的家具陈设保持着原样,甚至浴室那一套用了一小半的倩碧护肤品也按她的习惯仍然摆在架子上。我告诉物业,万一有女孩子过来开门,一定记得马上打电话给我。可是跟我预计的一样,我并没等来这样的电话。

    她什么也没拿走。玄关处放着她的米色绒质室内拖鞋;床头搭着她的黄绿色碎花睡衣,我曾笑过这保守的样式如同修女服装;衣柜里还挂着一件白色衬衫,她的大多数衣服都是这种简单的式样;抽屉里放着一件浅粉色胸罩,我清楚记得那内衣是我给她买回来的,她看到后惊叫一声满面通红,那好像是她难得的动容时刻,让我为之怦然心动。她那满是红晕的面孔此时如此清晰地浮现在我眼前,以至于有一瞬间,我以为她还在这间屋子里。

    然而定一下神,我只看到茶几上放着印了卡通兔子图案的马克杯,那是她习惯用来喝水的杯子,旁边放着一本书。我走过去,坐到她通常坐着看书的那个位置,再一次拿起这本书,注视着书名:《走出非洲》。这本书后面盖着师大旁边一家书店的图章,夹着一张印了梅花的书签,已经翻得略旧了,没有任何文字记号在里面。

    我的手指摩挲着封面,也许在某个周末,她也曾以同样的方式摩挲着这本书。

    我以前从来没看到过伊敏看小说,每次看到她,她都拿着教科书或者英文辅导书。也许独自待在这个寂寞的屋子,毕竟让她觉得需要一点儿文学的慰藉;又或者这本没什么情节却有着优美细腻笔触的书隐秘地打动了她。

    我去了那家书店,买了同样一本书,让店员盖上同样的图章,放在深圳的住处,并且已经看了不止一次。

    我再次翻到她夹了书签的那一页,这一章的标题是“双翼”,相对来说是这本更近似于散文的小说中,男女主人公同时出现时间最多的章节。

    我反复看着这一章,那些漫游在草原上追逐猎物的日子,那些驾着飞机翱翔于蓝天尽情享受自由的时光,也许那个过于安静、将一切藏于心底的女孩子毕竟有一颗渴望挣脱所有束缚的心,我只能这样想。

    我从读高中开始,除了住校,就独居这里,然而现在,我真切感受到,在这个房子里留下更多印迹的,似乎是那个女孩子。

    她第一次来这里时,在我的怀抱里那样战栗,生涩却勇敢地承受着我的激情;她蜷缩在沙发上看书,安静得几乎没有存在感;唯一的一次失态大哭也是在这里,就算那样,她也只字不提真正让她不开心的事情;她敏锐得让我吃惊,猜到我即将离去,却没半点抱怨;她将头死死抵住我,失控地抱紧我,只为我突然记起了她的生日……

    这样的回忆在这个屋子里蔓延流淌,我默默地坐着,任自己沉浸其中。

    如果这个城市已经没有了她,那么至少这个屋子里,她仍然是无处不在的。

    (四)

    “她很爱你吗,你就这么放不下她?”

    问这个问题的是我的大哥苏杰,我们自小不算亲密,这两年关系倒是日渐好转,按他的说法,是我成熟了,能很好地分担家族生意的重担。

    “我并不缺爱我的人,我只是缺一个我爱的人。”

    我们两人都笑了,兄弟间进行这样的对话,的确有点儿可笑。尤其大哥,他是从来不相信什么爱情的。他的婚姻是在两家大人共同愿望下撮合而成的联姻,他并无不满。他之所以问我这个问题,是因为父亲刚刚跟我发了火,勒令我必须等香港上市的工作有了眉目再去内地。我的回答还是我可以两地跑,不会耽搁正事,可也别想让我耽搁自己的私事。

    大哥笑着摇头,显然没把我的话当真,只嘱咐我好自为之,没事别惹老爷子生气,然后走了。

    独自一个人在办公室,我敛去了笑,看着窗外乌云翻滚的天空和下面大片的高楼大厦,只希望将要来临的台风不至于影响到下午的航班。

    这样空中穿梭,自然很累,可是让我一直待在香港,我恐怕真的会发疯。

    终于又见到她了,在我绝对没有准备的一个场合,而她却显得从容。原来她一直留在那个城市工作,甚至见过我大哥苏杰,我也曾见过她的老板。但她既没特意和我碰面,更没特意去避开我。

    她礼貌周到,递给我名片,叫我苏总,说“相遇只是偶然”。听到她声音低低地打电话和人约在酒吧碰面,我的心凉了。这么说,她的生活里已经有了别的男人。

    我送她去三里屯南街后,开车回自己住的酒店,可是怎么也无法平静,想来想去,还是拿了车钥匙去了她和徐总住的希尔顿酒店。查到她的房间号码后打电话上去,她还没回。我坐在一楼咖啡座,喝咖啡等着她。她一向好静,却也会和人约在酒吧,并且这么久还不见回来。也许时间真的能改变一个人吧。

    终于透过玻璃长窗看到了她,她下了出租车,冬夜寒风中,她向后掠着头发,微微摇晃一下才站定,正要往里走,一个高个子男人追了过来将她的包递给她。两人笑着挥手说再见,那男人上出租车离去了,她大步走进来穿过大堂,去电梯那边。我原地坐着,突然没了上去叫住她的勇气。

    她已经有了她的生活,我还应该再去打扰她吗?我的想念对她而言也许只是一种困扰。

    这样嫉妒,这样患得患失,在我是头一回。

    可是我终究放不下,如果就此不见,各走各路也许可能。既然已经见到,我又怎么能放手。

    我开始不管不顾地纠缠她。我表现得强硬,其实内心毫无底气。我所仗的,不过是她对我还有一点儿温情回忆,这样几近无赖的做法,已经不能算是追求女孩子了,我只是实在怕和她再度失之交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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