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穿回大佬少年时[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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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周末是杜胜威五十岁的的大寿。
依照国人的习俗,五十岁前生日一般是“过生日”,要倒了五十岁以后才能叫做寿。
年过半百,已经是知天命的时候。
杜胜威虽然现在每天穿西装,最近还学了英文,但是骨子里是个土财主,匪气十足。
这次他准备大办寿宴,包了宁市最好的酒店庆祝两天,姜蘅自然要去的。
霍秉庭把工作往后移了两天,陪着对方一起。
他也很多年没有来宁市,本来以为永远不会有这一天了。
两个人是乘私人飞机去的,同行的还有杜航。
杜航终于想明白了,再这么和苏家宸耗下去不是回事儿。
他已经悄悄把手中的股份都转给了合伙人。
这样不管是对自己,对合伙人,又或者是公司的前途都最好的,没有了他在的公司,苏家宸那个神经病总不会再闹什么幺蛾子。
把股份转走,杜航下了很大的决心,不过现在尘埃落定后,他倒是觉得一身的轻松。
其实宁市也不错,竞争压力小很多,认识的朋友也多。
他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惹不起他还躲得起。
三个人下了飞机,杜家安排了车来接,他们直接到了酒店。
姜蘅看到了许久不见的陆一川。
陆一川看到了霍秉庭很激动,他其实都听说了,陈焕改了名,还有当初的一些事。
这是两个人从高中毕业后,第一次见面。
他还有些紧张,不知道说什么好。
霍秉庭笑了下,开口先和人打招呼:“好久不见,一川。”
“焕哥,你还是这么帅,不不不,比以前更加帅了。”陆一川的眼圈瞬间就红了。
他心里拿陈焕当好朋友,当大哥,不管以前还是现在。
姜蘅笑了下:“没想到吧,我又把人追回来了啦,是不是很刺激?”
陆一川:“……算你厉害。”
阿焕两次都栽在了同一个人的手里,关键是姜蘅也不是很厉害的那种……
一个萝卜一个坑,所有事情都过去了,他们也不再是青葱年少。
陆一川从前就觉得陈焕脑子好,以后会有大出息,没想到对方比他预设要厉害多了。
不愧是大哥。
从前四中的一帮人倒是来了几个,陆续过来和霍秉庭打招呼,叫对方‘焕哥’后,又叫姜蘅‘嫂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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