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是,主人。” 说完之后,里斯毫不犹豫的转身出去,给顾惜时和罗斯福两人腾出来空间。 “多年不见,没想到你还活着。” 距离原主离开阿尔科隆要塞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快要百年的时间了。 按照人类的寿命来算,罗斯福现在应该是一个死人才对。 但是,罗斯福还是好好地活着,虽然脸上看得出老态,但是单看长相的话,人们只会误以为,罗斯福大概就是六七十岁的样子而已,根本就不会想到,眼前这个老人,已经活了一百多岁了。 这件事,明显很不正常!! “罗斯福·特纳,当初不辞而别确实是我做不够稳妥,但是我自问当初收养你的时候,我对你也是照顾有加,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杀了我?” “你又是什么时候成为血猎的?” 顾惜时将自己心中的疑惑问了出来。 她自始至终,都想不明白这几两件事。 普通人终其一生,都不大有机会能够知道血猎的存在。 罗斯福难不成是运气好? 在寻找原主的时候,误打误撞的遇上了血猎,刚好也达到了成为血猎的门槛,多年之后,成为了最强大的血猎? 这得是有多大的运气,才能够做到这个地步? 还有,罗斯福为什么能够活到现在? 按理来说,他应该是一个死人,死了很多年才对。 罗斯福既然这么多年来一直都在寻找原主,那么为什么找到原主的时候,为什么毫不犹豫的杀了原主? 难不成这其中有什么误会,亦或者是自己根本就不知道的事情在里面? 她想不明白,当初对原主依赖达到了占有欲爆棚的罗斯福,为什么要杀了原主?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