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美丽的姑娘,我就暂时先离开的,等会舞会过后,我能够邀请你去我的庄园走走,我的庄园里,还养着你母亲最喜欢的玫瑰花,想来你应该也会喜欢。” 彼得伯爵离开的时候,试图对顾惜时发起邀请。 “如果有时间的话,我一定会去看看的。” 顾惜时用扇子微微遮住自己的半张脸,墨绿色的眼眸满是笑意的开口说道。 还是不要见面吧!! 她可不想穿帮了!! 谁能和她说一说,原主的前任,记忆中只是边陲的小兵一枚,为什么会变成了一个伯爵,原主和他分开的这么些年,他升级升得这么快的吗? 不知道为什么,她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原主那么多的前任,遇上了一个,其他的还远吗? 只能说是好在原主是血族,永生不老的,不然的话,到时候遇上了岂不是尴尬? 仔细想想的话,原主前些年回血族处理事情去了,自己不需要担心原主有近些年的前任,遇上了也不尴尬。 就比如说眼前的兰伯特·彼得,今年大概是在五十岁左右,原主二三十年前去一个边陲小镇的时候遇上的。 那时候,在一群被风吹热晒之下变得极为粗糙的男子之中,兰伯特·彼得完全就是糙汉之中的美男子。 在一群杂草的衬托之下,兰伯特·彼得完全就是一朵娇滴滴的花朵,惹人怜爱。 原主和他,大概谈了半年之后就厌倦了,找了个理由和眼前这个人分手了,然后快速的往下一个城镇而去,继续去寻找她自由的恋爱去了。 不过令她没有想到的一点就是,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眼前这个男人,居然还对原主有爱慕之意。 想一想,当初的原主好像也没有做过什么。 毕竟对于原主来说,长相稍微算作是俊美的兰伯特·彼得,就是她无趣的生活之中的调味剂而已,原主在他的身边,完全就是演绎了什么叫做持靓行凶。 没有了对待自己以前的两人的温柔小意,完全就是将这个男人当做一个随叫随到的工具人。 逛街的时候需要人撑伞,喊他。 买东西的时候需要人拎东西的时候,喊他。 走累了不想走的时候,喊他。 生气不好的时候,需要出气筒的时候,喊他!! 总而言之,在原主和兰伯特·彼得谈恋爱的这段时间,原主完全就是告诉了对方,女孩子究竟能够娇气到什么程度,作起来的时候,能作到什么程度。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