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林冬这个做得好不是反话。 他是真的希望艺人能够赚到钱。 想想吧。 普遍二八分成。 艺人拿八成,公司拿两成。 两成里面还要扣掉给艺人团队的半成,还有艺人和艺人团队每个月的固定工资,五险二金,杂七杂八,最后落到公司手里的所剩无几。 就算艺人一年赚一个亿。 到林冬手里的估计也就一千多万。 而能够收入过亿的明星,国内连十个都没有。 既然不会阻碍林冬的亏钱大计,那么巫师大人也可以祝福他们 实际上,公司现在的几个艺人,全都属于亏本买卖。 低端的广告代言和走秀,其实以他们的外在条件都能够争取一些,也能拿一点出场费。 经纪人钱娜找了不少。 可惜全都被林冬给否了。 怎么什么钱都挣! 有点追求行不行,咱们不能涸泽而渔呀。 艺人们感动的不行,终于按耐住躁动的心,老老实实的领着每个月三万块的薪水过日子。 “三胖哥,咱们开个会讨论一下第三期的问题。” 林冬的戏还没拍完,能抽出时间来还真不容易。 七喜哥那边已经开机的戏他都没理会。 差距一目了然。 没办法,每一次拍综艺他都能大吃好几顿,而拍戏就只能吃盒饭。 什么? 加鸡腿了。 难道加鸡腿它就不是盒饭吗。 它是一个加了鸡腿的盒饭。 “第二期正在剪辑中,但是摄影团队已经休息的差不多了,随时可以开工!林总,您来决定第三期到什么地方拍。” 张三胖整天跟着摄影组跑,晒的跟个煤球精似的,但是他精神很好,干劲十足。 “第三期……” 林冬语气复杂,但是并没有太多的迟疑:“去东北吧,就盛京好了。” 有些事情,终究是需要去面对的。 逃避不是办法。 他穿越过来的这个人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