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第 21 章-《放开那个反派让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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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众多魔物中被人们熟知的游荡者,它身材不大,攻击和防御都不算特别高,唯独有着令人胆战心惊的速度。

    “头上有角,五阶了,速度非常快,大家小心!普通人全部后退。”队长的话还没喊完,那只五阶游荡者的身影晃动了一下,在原地留下残影,而真身已经出现在了林胜面前。

    林胜大喝一声,举起手中的盾牌,巨大的冲力砰一声撞上了他的盾牌。

    他是力量系异能者,这个冲击虽然因为游荡者的速度而显得巨大,但他依旧勉强撑得住。就在这时,这个男人的余光瞥到了楚千寻,他的心思一动,心底深处涌上了一股恶毒的想法。手就向一侧偏了偏,游荡者的利角在巨大冲力下顺着盾牌滑过去,向着林胜后方不远的楚千寻冲去。

    即便同是五阶,但楚千寻的速度远远跟不上以速度著称的游荡者,在这么短的距离和时间内,她只能勉强偏转身体,避开迎面而来的攻击。

    但她的身后是高燕,如果她躲开了,四阶的高燕无论如何也躲不开。

    楚千寻犹豫了一瞬间,这一瞬间就已经来不及了,她几乎是眼睁睁地看着那只血红色的利角刺穿了她的肌肤,穿透了她的腹部,在高燕的惊呼声中把她甩到了空中。

    楚千寻被甩落在地上,她一手捂住腹部,勉强稳住身形。她已经竭尽全力在最后时刻避开致命的要害,但身体内巨痛袭来,她清晰地感到灼|热的液体从指缝间大量流出。

    她强忍着疼痛,紧皱着眉头,抬起手臂,一股飓风凭空卷起,将那只在队员们密集攻击下依旧魅影般游动的游荡者掀翻在地。

    高燕的重力异能配合着及时压下,把来不及起身的魔物压倒在地面。飓风和重力同时死死控制住倒地的魔物,任凭它的四肢拼命挣扎,也一时无法挣起身来。

    一道细小的风刃发出锐利的声响,在空中一闪,准确无误地切开了魔物的后脖颈,露出了一点绿莹莹的颜色,那是魔种所在的位置。

    “好!压制住它,我来取魔种。”魔物附近的林胜喜出望外。

    按照猎魔的规则,所得的魔种和魔躯,会分配给战斗中出力的队员。而最终取得魔种的那位,不仅能够分得较高的比重,甚至还有优先挑选的资格。对五阶的林胜来说,他最需要的正是五阶魔种,这只濒死的魔物竟然恰巧落在他的脚边,真是天赐良机。

    林胜迫不及待地伸出手,向着魔物的脖颈抓去。

    就在他的手即将触到魔物,嘴角已经开始露出笑容的时候。一直压制魔物的重力场突然消失。

    血红色的魔物一跃而起。

    众人的眼睛一花,再次看清楚的时候,

    魔物的长角已经穿透了林胜的心脏,把他钉在了一棵粗大的树干上。

    林胜的眼睛眨了眨,不可置信地看着近在眼前可怖的魔物,他又抬起头,看着远处被高燕扶着起身的楚千寻。

    他心中充满害怕和慌乱。

    在临死前的一刻,人生中过往的种种画面从眼前闪过,在工地上干活,虽然脏一点累一点,但是日子过得很充实而安稳。工友的女儿小翠对他很好,那女孩脸蛋红扑扑的,看着他的眼神总带着一股仰慕和欣喜,不像眼前的这个女人,看着自己的眼神冷冰冰的,没有一丝温度。

    ……

    伴随着两只魔物的轰然倒下,十几位战士和普通人的性命也永远地留在这里。

    没有时间悲伤,甚至来不及为他们收敛尸体,所有的人迅速收拾好染着血的稻穗,把用性命换来的粮食,带回了春城。而那些在战场上死去的生命,他们被遗留在荒野肥沃的土地上,同魔物的身躯一起回归到大自然的生息循环中去。

    林胜死了,楚千寻也伤得不轻。经过治疗,依旧在床上躺了大半个月。

    过于忙碌的时候,人们一般没心思悲春伤秋。但一旦闲暇下来,特别是在床上一躺大半个月,心思就免不了左右浮动。

    有时候在夜里,看着挂在天空的明月,楚千寻会想起沙漠中所见的月夜。

    也许是因为叶裴天怕黑,那个城堡内每一间房间的窗子都开得特别大,躺在屋子中睡觉,可以清晰地看见夜晚大漠中的漫天星斗。

    不知道那个人此刻在做些什么,楚千寻会时常忍不住这样想,他是不是还是彻夜不眠,坐在那间狭小的房间内,借着灯火读书。

    自己没能守约前去看望他,他有没有因此生气。

    经过了这些时日,楚千寻几乎可以确定,她所梦见的那个世界,绝对在某一个地方真实存在着。高燕刻薄冷漠的外貌下深藏的温柔,江小杰出手成冰的招式,叶裴天恶名之后柔软,特别是他那个几乎一模一样的厨艺。绝不可能只是梦境中的一种巧合。

    但不管在那个梦中的楚千寻和叶裴天有多么亲密的关系,在这里,他们依旧只是两个陌生人。他是一位声威赫赫的九阶大佬,独居在荒漠的城堡中。如果自己向他靠近,注定只能成为一朵被守护在城堡中的菟丝花。

    楚千寻认清了现实,在心中叹了口气,伸手把心田上刚刚萌生出来的嫩芽掐了下来,珍惜地摸了摸,让它随风散去了。

    晨曦从窗口透进来的时候,高燕提着一个食盒,推开门走进来。

    “快看,我今天给你带了什么?”

    她献宝一样打开盖子,端出了两碟小菜,倒出两碗稀得可以照见人影的白粥。

    一小碟用盐抓过的拍黄瓜,和一碟煎得发黑的鸡蛋饼。

    “怎么样,稀罕吧,白粥,黄瓜和鸡蛋。快趁热吃。”高燕给楚千寻分了一双筷子,在她的对面坐了下来。

    这几样东西确实稀罕,楚千寻一下来了兴致,坐起身来,夹了一筷子拍黄瓜送进口中。

    “啊,好咸。”楚千寻抱怨,“这也太咸了。”

    本着不能浪费的原则,她囫囵吞咽下去,连喝了几大口清粥。

    “你怎么回事?这么好的东西你还抱怨?”高燕不干了。

    她自己举筷吃了一口,差点没呸出来,“确实咸了点。我这不是想着难得有蔬菜,做咸一点能多吃几顿嘛。”

    楚千寻慢悠悠地喝着粥,有一口没一口地配着咸得要死的拍黄瓜和糊了的煎蛋,脑海中想起了那个黄沙砌成的餐桌。

    那人端上来的菜色总是既鲜香又可口,咸辣适中,完全像是就着自己的口味做的。

    那端菜的手指白皙又漂亮。端菜的人也好看。

    做菜的时候他背对着自己站在灶台前面,一双腿修长而笔直,微微低着头,细软而卷曲的头发晃动着,露出光洁而漂亮的后脖颈。

    楚千寻刚刚掐死了的心田上,噗呲噗呲地又钻出了四五枝嫩嫩的小芽,不知死活地在风中招摇起来。

    中午高燕再上来的时候,楚千寻就不见了,桌子上压了张纸条,

    “离开几日,勿念。”

    楚千寻的伤势没有痊愈,不敢大意,跟着从春城出发的商队来到巴朗,又从巴朗进入沙漠。

    到达那座黄沙城堡的时候,正好是傍晚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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