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一切想要接近梁芊芊的男人,他一个都不会放过。 不管那个人是谁。 梁启东的徒弟?算的了什么? 梁启东已经是强弩之末,旧时代的余孽而已。 新时代没有他们能够立足的地盘。 以后整个澳市,都是我花仔荣的天下。 花仔荣不屑的朝陈锋方向撇去一眼,心中已将对方当做了死人。 …… …… 很快,第三场比斗即将开始。 两位参赛选手陆续登台。 “这就是三号?”陈锋看到了三号选手。 那是一个其貌不扬的年轻人。 三角眼,吊梢眉,留着光头,整个人散发着一股萎靡不振的味道。 单从体格来看,这并不是一个挺拔高大的男人,肌肉也并不发达,身体也并不强壮。 相反,身上还透露着一股街边混混的气质。 无论怎么看,都不像一个格斗高手。 但为什么沈心怡要押1000万给这个家伙? 陈锋百思不得其解。 “人不可能貌相的。”沈心怡抿嘴淡淡一笑,“我对他的身世背景也不是很了解,只知道他绰号叫做混江虫。” 陈锋吃惊道:“混江虫?” 沈心怡笑道:“意思大概就是说这人就像是混在江湖中的虫子吧。” “那你为什么要下大注?”陈锋问出心底疑惑。 “你听过一句谚语么?”沈心怡忽然说道。 “什么谚语?” “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水藻,水藻又会缠死大鱼的。”沈心怡说。 陈锋默然不语。 沈心怡话里有话。 但这些话究竟代表着什么含义。 陈锋暂时无法得知。 抬头朝台上另外一人看去。 待看到那人相貌的同时,陈锋倏地眼睛一亮,激动地从座椅上站立起来。 “太岁!” 他情不自禁的喊出声。 “你认识他?”沈心怡吃惊道。 陈锋木讷的点了点头,目光像是锥子一样扎在台上男子的身上,强行按捺着激动的心情。 他们不但认识,而且是有过命交情的生死兄弟。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