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诸位,本府确实没有砍头改判凌迟的权利,这得写帖子往上报,一层一层的审批上去,还不一定能成。这么一来的话,案件拖延,怕是今年都杀不了,得拖延到明年去。” “啊?那不是便宜了他们?” “是啊,所以本府以为还是尽快让他们伏法最好。” 然后人群里产生了分歧,一部分人觉得砍头太便宜他们了,应该不怕麻烦,就往上报。一部分觉得未免夜长梦多,还是早些杀了算了。 最后豫大人想了个折中的法子,“虽然本府没有判他们凌迟的权利,但让他们快刀换钝刀还是可以的。” 快刀是一刀下去人头落地,钝刀可就不一定了,没准儿砍上七八刀还砍不掉。 大家觉得可行,那就钝刀。 方大川夫妻砍头的日子定了,这七天公示里,还得拉他们出来游两次街。 看着事情完美解决,正准备打道回府的豫大人意外看到一个人,又停了下来。 怎么这个起哄的人有些面熟? 他侧头对旁边一个捕快说:“快让师爷来看看,此人是不是被通缉过的。” 他的师爷过目不忘,那师爷出来一看,一眼就认出了张得志。 他忙对豫大人说:“此人曾经是郑家的家丁,杀了郑家的丫鬟,后来没抓到他,那案子就一直挂在那儿。” 豫大人恍然大悟,“来人,将此人抓起来。” 原本都散了的吃瓜群众们发现粉头被抓了,又都回来了。 张得志并没有反抗,任由官差将他抓起来。 他道:“我叫张得志,以前在郑家做过家丁,被人陷害杀人,苦于没有证据,只能一边东躲西藏,一边寻找证据给自己洗刷冤屈。” 豫大人诧异,“哦?你说你杀人是被冤枉的?” “是的。” “可有证据?” “有,证据和证人我都有。豫大人,草民张得志,状告卢家少夫人方锦绣的奶娘周氏与她的儿子周波杀人灭口嫁祸好人之罪。” 又是那养女的事? 吃瓜群众们可来了精神。 这瓜还有后续呢? 第(2/3)页